亲子鉴定能随便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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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怀孕,生育,自古以来是家庭头等喜事。可不知从何时起,这事发生了“变数”,尤其是涉及繁衍后代的事,一些当事人变得越来越随意。

据《工人日报》昨天报道,近两年,做产前亲子鉴定的人激增,我国亲子鉴定的数量正以每年20%的速度递增。仅河南省人民医院,亲子鉴定案例从以前的每年几十例增加到现在的五六百例。在浙江和广东等地,做鉴定的人数,也以每年40%至50%的速度激增……

我一时无法求证,这个报道中的统计数据是否确切。但是,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现在大大小小的影视片,十有八九都涉“性”,还充斥着不少婚外情等反传统伦理的镜头,似乎到了无“性”不成片、无“性”不卖座的地步。也许是“高于生活”的文学作品“源于生活”的缘故,现实社会生活中挑战伦理的东西实在多得让人无法招架。

一般认为,这个“亲子鉴定”,总是在发生遗产继承等财产官司时才做的,要么就是在医院生产后抱错婴儿才做,以证明是不是家族血脉或者自己骨肉。哪晓得,“戏里”的情节又回到现实中的“戏外”,而且“大部分要求鉴定的孕妇,都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这并非是当事人弱智,而恰恰是一种让人不无隐忧的现象,人类社会的伦理道德正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

如果是男方怀疑孩子不是自己的种,或者女方为证明自己的清白,在这样的纠纷下做亲子鉴定,倒还情有可原,充其量只是人与人之间尤其是夫妻之间的不信任或者背叛。但是,如果未婚先孕的年轻女子,为“追查胎儿父亲是谁”而做鉴定,再根据鉴定“是谁的就与谁登记结婚”,否则就把胎儿打掉,这种现象如果任其发展,那就是很大的社会问题了。

由此,也反映出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现在的一些医院和亲子鉴定部门,只重经济效益,不顾社会效益。只要收费了,不管什么情况都可以做,也不需要提供任何手续,本人不来也可邮寄样本。医院和鉴定部门怎么可以迁就“知情权”而剥夺“生命权”呢?怎么可以滥用科技为其中违反社会伦理道德的事推波助澜?

做产前亲子鉴定的人激增,是否说明当代婚姻观和性取向已经在一部分人群中发生了严重的问题,是否婚前性行为和多个性伴侣的恶果?这些暂且不去说它,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随着亲子鉴定数量的激增,法律与伦理矛盾冲突必将日益凸显。

产前亲子鉴定非常态出现,不啻给法律监管出了难题。因为,目前我国法律对做产前亲子鉴定尚存空白。如果亲子鉴定可以有求必应,怎么都可以做,那对孕妇和胎儿的生命健康将有潜在的伤害,也将对相关当事人的婚姻、家庭、亲情、财产、个人名誉等产生一系列的影响。因此,这事该引起全社会关注,对产前亲子鉴定作必要的规范,不能想做就做。

wein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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