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博士的空床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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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荒唐的婚内协议,一桩与幸福无关的无性婚姻,李东民用尽心机想留住的不是爱情只是外人眼中的体面和自尊,可悲可叹。

人们常说爱情、婚姻是两个人的事,可现实中却常常不是这样。伴侣们会在意外人的目光,会考虑亲人的感受,爱情和婚姻的世界里,往往不只是两个人。但如果顾虑太多,就难以在婚姻中找到本真的自己和感情。
老人赵惠芬便见证了一场发生在女儿女婿身上的悲剧,虚伪的感情,虚伪的孕事,虚伪的幸福,一步步将他们的婚姻推向无可挽回。

千挑万选,女博士终嫁百分老公
赵惠芬早年丧夫,有个独生女儿白兰,今年35岁,在一家高校任教。白兰自小好强又好学,一路从本科念到博士。网上盛传一种说法:世界上分三种人:男人、女人和女博士,戏说的就是女博士“难嫁”的困局。
心高气傲的白兰也不例外,一直挂单,愁得赵惠芬到处拜托亲朋给她介绍对象。终于,白兰32岁时嫁给了条件很不错的李东民。李东民相貌堂堂,同是博士出身,在一家研究所工作。
李东民为人孝顺,主动提出让独居的岳母和他们小夫妻俩同住。李东民每天早上都送妻子出门,晚上又亲自到学校去接,夫妻俩吃饭也互相夹菜,浓浓的恩爱劲儿让赵惠芬深感欣慰。小夫妻俩结婚以来从没红过脸,还获得了小区“模范夫妻”的称号。

意外发现,揭开“恩爱”夫妻惊人秘密
一天,女儿女婿不在家,赵惠芬出门遛弯。刚拐进一条小路,远远的看见两个女人正在推推搡搡,其中一个喊道:“你这个狐狸精,再敢纠缠我丈夫,我就找你们领导去!”另外一个说:“你管不住丈夫还赖我,你爱找谁就找谁去呀。”赵惠芬走近一点,发现其中一人竟是女儿白兰!
老人怒从心起:“好个李东民,竟然有外心,小三都闹到这儿来了!”于是她快步冲上前指着“小三”骂道:“好啊,原来就是你勾引我女婿呀,还有脸到这儿撒野来了。”被叫“小三”的女人先是一愣,紧接着说出的话让赵惠芬差点背过气去。她说:“老太太,你弄清楚,你女儿才是第三者,是她跟我老公在外面鬼混。是你该管好自己女儿才对!”说完甩袖子走了。
赵惠芬惊讶地看着自家闺女:“小兰,到底怎么回事你给我说清楚!”白兰流着眼泪说:“妈,我也是不得已。这事儿,你就别管了。” 赵惠芬急了:“你在外面找人,万一让东民知道了可怎么得了?小兰,赶快迷途知返吧。”白兰冷哼了一声:“他凭什么干涉我,那协议还是他让我签的呢!”
“什么协议?”赵惠芬摸不着头脑,急忙追问,白兰却什么都不愿意说了。
翌日,一夜无眠的赵惠芬决定自己寻找答案,等小两口出门后,便在屋中开始翻找所谓的协议。果然,在抽屉的最底层找到了,协议内容惊得赵惠芬瘫坐在地上:“白兰和李东民两人自愿达成协议:一、李东民允许白兰有婚外私生活;二、在李东民不干涉白兰婚外私生活的情况下,白兰绝不提出离婚;三、如果白兰提出离婚,则不分财产。”
女婿竟会白纸黑字地承诺不干涉女儿的婚外情,实在让人无法理解。
老太太琢磨了一会,脑海里突然冒出一个想法:难道女婿不能生育?怪不得自己每次说想抱外孙,小夫妻俩就不吭声了。难道这俩人想搞借精生子?赵惠芬被自己的猜测惊了一跳,暗自想着该如何规劝二人。
还未等赵惠芬开口,意外中又出了意外——白兰怀孕了。赵惠芬得知此事后立刻告诉了女婿李东民,想一起分享喜悦。不料李东民非但没有喜悦之色,而且瞬间黑着一张脸进了房间,夫妻二人的争吵声越来越大。赵惠芬不由心慌了起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没等赵惠芬想明白,跌倒声和白兰的尖叫声同时响起。赵惠芬立刻冲进屋,见女儿倒在地上,怒气未消的李东民头也不回地摔门离去。心急如焚的赵惠芬赶忙拨打了120将女儿送进医院。

真相浮出,结婚容易离婚难
白兰的情况很快稳定下来。赵惠芬坐在女儿的病床边想给女儿倒杯热水,这时,一个陌生男人冲进了病房,拉着白兰的手嘘寒问暖,两个人看起来非常亲热。见母亲讶异不已,白兰介绍道:“妈,这是我肚子里孩子的爸爸刘峰,我已经决定了要跟东民离婚,和刘峰在一起!”
这时,刚到医院的李东民正好撞见这一幕,一下子情绪失控地吼了起来:“白兰,我这些年来对你的忍让还不够吗,你为什么要离婚?我不同意!”白兰也激动地说:“是谁忍让了谁?你耽误我4年了!我还有多少青春?你该放了我。”赵惠芬在一旁越听越糊涂,竟不知该说些什么。外孙怎么一转眼成了私生子,女儿怎么还明目张胆地搬出情人来要求离婚!
几经盘问,赵惠芬终于了解了真相。原来两人结婚后不久,白兰就发现丈夫不太正常,他根本没有办法过正常的夫妻生活。开始她以为李东民是因为钻于科研,书呆子不懂男女之事,可是过了几个月,丈夫的情况没有一点好转。在白兰数次提出要李东民到医院检查之后,李东民才说了实话,原来他有生理疾病,而且无法根治。李东民一直不敢找女朋友,但又怕单位里风言风语,最后找了文化修养高的白兰结婚,希望能被理解。李东民跪在地上苦苦哀求白兰不要离婚。为了稳住得知真相的白兰,他提出了一个大胆的方案——允许白兰在外面找男人,只要不离婚。
白兰很震惊,但顾虑到李东民内心深处对于离婚的恐惧和世俗眼光给他带来的心理压力,心一软,就有了这一纸荒唐的协议。后来白兰认识了刘峰,刘峰的老婆有心理疾病,两人从不同床,同病相怜的两个人很快就好上了。之后二人决定各自离婚重新组合家庭,可是只要白兰一提离婚,李东民就百般阻挠。直到白兰怀上了刘峰的孩子,她才下定决心了断这场伪装已久的“幸福”婚姻。
赵惠芬此时才知道,这4年来女儿所承受的巨大痛苦。她坚决地站在了女儿这一边,鼓励她离婚。可李东民不同意,他说:“离婚必须感情破裂,白兰,这几年我对你那么好,除了我有生理障碍之外,咱们的感情也没有破裂,法院是不会判离的。而且我们有约在先,你如果提出离婚就不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我们买的房子、车子,还有23万元存款得全部归我。你自己好好想想吧!”

律师答疑:

1.白兰和李东民的情况可否认定为感情确已破裂?

李东民和白兰的这种情况,社会学上称为“无性婚姻”,特指一年只有一两次,甚至没有性生活的婚姻。从法律的角度分析,我国《婚姻法》没有直接规定生理有缺陷而导致夫妻不能同床的人必须离婚的条款,法院判处夫妻双方是否离婚的一个重要依据是双方感情是否破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明确规定:“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即若一方有生理缺陷不能同床,且经过医治无效,另一方坚决要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本案中,白兰在结婚之后才知道李东民患有性功能障碍,而且无法治愈,在此情况下,她坚决要求与李东民离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2.二人所签协议是否有效?
李东民与白兰签订的协议存在两个问题:第一、他们以协议的形式约定白兰可以有婚外情,显然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也违背了《婚姻法》关于夫妻之间有相互忠实义务的规定;第二、约定白兰不能提出离婚,否则便不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无疑又违反了离婚自由的原则。所以,他们签订的这份协议是无效的,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在本案中还有一个问题需要注意,就是过错方的认定。或许有人认为白兰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婚姻法》中有关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过错情形,但其实不然。同居行为是一种长期的、稳定的行为,而白兰一直同丈夫居住在一起,并没有与刘峰共同居住,因此并不符合过错情形。并且本案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虽然二人所签协议无效,但可以说明李东民对于妻子出轨的行为是知情并且默许的,因此本案无法界定过错方。
白兰了解个中曲直之后,最终选择通过法律手段了结这段“孽缘”。最后,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李东民和白兰的情况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在调解无效之后,判决二人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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